威慑与恐吓:当权者的两个手段 当下,威慑与恐吓已成为了当权者维持权力的两个重要手段,也是几乎所有政治决策中所使用的方法。这两种手段在他们的眼中不是罪恶,而是一种必须的手段。在如此的前提下,我们必须清楚两者的区别与联系。 首先,威慑是指在提出威胁之时,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让弱势方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强大威力。这样一来,强势方便于借助弱势方的畏惧来达到自己的目的。与此不同的是,恐吓,则是指在相互抵触且处于同一等级的双方之间,经过一连串重复的威胁来达成自己利益的一种手段。 这两种手段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,但其实在实施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。也正是这种不同,使得当权者在选择使用时要极其小心。 威慑与恐吓都要依靠它的说服力,以获得足够的威慑与恐吓效果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人们对于威慑更加的接受,因为它不会给予被威慑者太多的伤害,而是在不使用暴力的情况下传达一种警示的信息。不过,如果威慑不够,那么恐吓的使用就难免了。但不要忘了,后者可能是对另一方最后的瘟神。 总的来说,当权者在使用威慑或恐吓的时候都必须深刻了解自己及自己的敌人,知道什么时候该停止玩弄这些手段。同时,也不要忘记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,希望不要将威慑与恐吓一直当成“最后的菜”。